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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业务 [2008-6-16]

 

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顾问

    天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可以接受用户委托,担任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顾问,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一、处理企业非诉讼法律事务
    1、房地产开发用地取得及项目建设前期
    (1)就企业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
    (2)企业参与房地产开发用地竞买的,协助企业审查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就上述文件载明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提供法律意见。
    (3)企业转让、受让房地产项目的,对拟受让的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就项目转让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缔约谈判,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项目转让合同。
    (4)企业与其他单位、个人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对拟合作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就项目合作开发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缔约谈判,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5)就项目融资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缔约谈判,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项目融资合同。
    (6)就企业拆迁城市房屋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委托拆迁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助企业妥善处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7)就企业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原材料采购等工程招标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招标文件中有关法律文书的制作,参加与中标人的缔约谈判,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中标合同。
    (8)协助企业审查供用电、供用水、供用气等工程类其他重要合同,并提供法律意见。

    2、项目建设阶段
    (1)就项目建设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
    (2)就企业防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业制定相关防范措施。
    (3)就企业防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责任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业制定相关防范措施。
    (4)就企业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环境污染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企业妥善处理。
    (5)就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
    (6)就施工合同的变更、中止履行、解除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书。
    (7)就承包人向企业提出工期、费用索赔提供法律意见,以协助企业正确控制工期及工程造价。
    (8)就企业向承包人提出反索赔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书。
    (9)就企业处理施工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企业妥善处理。
    (10)就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

    3、项目销售阶段
    (1)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拟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的商品房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包销、广告发布合同。
    (2)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拟与银行签订的商品房抵押贷款合作协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3)审查企业拟发布的售楼广告及其他宣传材料,并提供法律意见。
    (4)就企业销售、租赁商品房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
    (5)协助企业起草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临时公约、房屋租赁合同标准文本。
    (6)买受人为未成年人、外国人、港澳台籍人士、境外机构在华分支或代表机构等特殊主体,或者买受人委托他人签约情形下,就买受人或签约人主体资格提供法律意见,防止签订无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7)就企业以大宗、大额、团购类方式销售、租赁商品房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缔约谈判,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相关合同。
    (8)就企业处分小区绿地、架空层、露台、平台、人防地下室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书。
    (9)就企业处理此阶段发生的商品房买卖、租赁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企业妥善处理。

    4、项目交付及前期物业管理阶段
    (1)就企业交付商品房是否符合法定及约定条件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业审查交房通知、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业主手册等交付类法律文书,并提供法律意见。
    (2)就企业处理小区配套设施所有权、使用权归属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企业妥善处理。
    (3)协助企业及时、正确履行协助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的义务,防止相关违约责任产生。
    (4)就企业开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招标文件中有关法律文书的制作,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拟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5)就企业处理此阶段发生的商品房买卖、租赁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企业妥善处理。

二、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1、合同管理
    (1)协助企业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以建立、完善企业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的机制。
    (2)起草企业常用合同标准文本,以规范企业签约行为。
    (3)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各类重要合同,参与重要合同的缔约谈判。
    (4)就企业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企业妥善处理。

    2、企业决策
    (1)就企业重要决策的合法性及权利义务是否保障有力提供法律意见,以协助企业正确决策。
    (2)法律尽职调查。
    (3)协助企业调查指定对象主体资格、资信状况。
    (4)协助企业调查指定标的物真实性、合法性状况。
    (5)协助企业调查指定财产上设定抵押、质押及其他权利受限制的状况。
    (6)提供法律允许的其他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3、劳动管理
    (1)协助企业制定防范劳动管理方面法律风险的措施。
    (2)协助企业制定劳动合同标准文本。
    (3)就企业建立内部激励(如职工持股)、约束机制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业审查、修改相关文件。
    (4)就企业制定涉及员工权利义务的重要规章制度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业审查、修改相关规章制度。
    (5)就企业处理劳动争议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企业妥善处理。

    4、资本运作
    (1)就企业兼并、收购、股权/产权转让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缔约谈判,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书。
    (2)就企业重组、改制、吸收战略投资者、组建企业集团、发起设立公司等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书。

    5、其他
    (1)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以提高其法律水平。
    (2)经授权就企业有关事务对外发布律师函或律师声明,以捍卫企业权益及形象。
    (3)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三、代理企业各类诉讼、仲裁案件

    代理企业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案件。

 

房地产开发立项、建筑施工专项法律服务

    天孚律师事务所拥有多名长期为房地产开发、联建、转让、房地产项目(投)标、房地产按揭、预售、销售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可为客户提供前置服务,即征用土地、开发立项、项目可行性论证等前期服务,并建立了项目开发、施工建设、楼盘租售、物业管理等不同阶段的单项法律服务模式,以高效优质的专业服务保证了工程项目的顺利竣工和房屋正常销售,预防诸多合同纠纷,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可为客户提供的房地产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客户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报建、土地出让、前期开发、施工建设、物业管理等各个阶段或整个开发过程的全套法律服务,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2、代理客户参与关于项目投资和融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建设工程承包等专业合同的谈判,制作法律文件,为客户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3、为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出让、房屋出售(预售)、建筑工程发(承)包、物业管理等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并在协调解决不能达到客户预期目的的情况下,以敏锐的法律意识和同行业公认的执业水准代理客户参与诉讼,维护客户最大利益。

 

房地产销售专业法律服务

    法律保专业房地产律师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如下房地产销售法律服务:

    1、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起草、审查、修改拟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的商品房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包销、广告发布合同。

    2、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起草、审查、修改拟与银行签订的商品房抵押贷款合作协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3、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拟发布的售楼广告及其他宣传材料,并提供法律意见。

    4、就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租赁商品房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

    5、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起草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临时公约、房屋租赁合同标准文本。

    6、买受人为未成年人、外国人、港澳台籍人士、境外机构在华分支或代表机构等特殊主体,或者买受人委托他人签约情形下,就买受人或签约人主体资格提供法律意见,防止签订无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7、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大宗、大额、团购类方式销售、租赁商品房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缔约谈判,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起草、审查、修改相关合同。

    8、就房地产开发企业处分小区绿地、架空层、露台、平台、人防地下室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起草、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书。

    9、就房地产开发企业处理此阶段发生的商品房买卖、租赁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妥善处理。

    10、提供与房地产项目销售有关的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房地产诉讼、仲裁

    房地产标的大、关系复杂,极易产生各类纠纷,天孚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房地产律师代理各类房地产诉讼,代理诉讼的类别包括:

一、各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二、各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三、物业管理纠纷

四、房地产项目转让、合作开发纠纷

五、与房地产项目有关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原材料、设备买卖、工程保险及房地产贷款、抵押纠纷

六、房地产领域其他民事、行政纠纷

 

房地产开发项目全程法律服务

一、项目建设前期

    1、企业与其他单位、个人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对拟合作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就项目合作开发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缔约谈判,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2、就项目融资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缔约谈判,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项目融资合同。

    3、就企业拆迁城市房屋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委托拆迁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助企业妥善处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4、就企业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原材料采购等工程招标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招标文件中有关法律文书的制作,参加与中标人的缔约谈判,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中标合同。

    5、协助企业审查供用电、供用水、供用气等工程类其他重要合同,并提供法律意见

二、项目建设阶段

    1、就项目建设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

    2、就企业防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业制定相关防范措施。

    3、就企业防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责任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业制定相关防范措施。

    4、就企业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环境污染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企业妥善处理。

    5、就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

    6、就施工合同的变更、中止履行、解除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书。

    7、就承包人向企业提出工期、费用索赔提供法律意见,以协助企业正确控制工期及工程造价。

    8、就企业向承包人提出反索赔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书。

    9、就企业处理施工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企业妥善处理。

    10、就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

三、项目销售阶段

    1、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拟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的商品房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包销、广告发布合同。

    2、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拟与银行签订的商品房抵押贷款合作协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3、审查企业拟发布的售楼广告及其他宣传材料,并提供法律意见。

    4、就企业销售、租赁商品房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

    5、协助企业起草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临时公约、房屋租赁合同标准文本。

    6、买受人为未成年人、外国人、港澳台籍人士、境外机构在华分支或代表机构等特殊主体,或者买受人委托他人签约情形下,就买受人或签约人主体资格提供法律意见,防止签订无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7、就企业以大宗、大额、团购类方式销售、租赁商品房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缔约谈判,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相关合同

    8、就企业处分小区绿地、架空层、露台、平台、人防地下室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书。

    9、就企业交付商品房是否符合法定及约定条件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业审查交房通知、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业主手册等交付类法律文书,并提供法律意见。

    10、就企业开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招标文件中有关法律文书的制作,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拟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1、就企业处理此阶段发生的商品房买卖、租赁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企业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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