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某某涉嫌职务犯罪,律师争取较轻量刑

发布时间:2022-09-24 14:32:34 点击数量:0

  案情简介

  凌某某担任某国有公司公职期间,2013年至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61万余元;同时利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贪污公司各类款项35万余元,2020年6月被监委留置,期间家属退交全部账款97万余元。

  案件疑点

  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张某的涉嫌贪污的金额和受贿的金额均得到了量刑三年到十年的量刑幅度,属于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本案中,两罪数罪并罚,合并刑期可能在五到六年以上,且涉及赃款数额巨大,对于嫌疑人及其家庭也是一个巨大的压力。此种情况下经朋友介绍,在与我所进行了沟通咨询后非常认可,遂委托我所律师开展该案的一审刑事辩护工作。接收委托后,主办律师查阅了案卷材料,会见了凌某某本人,积极参与检察院的认罪认罚程序,通过多次和检察院沟通交换法律意见,同时参与了刑事案件的全部工作。

  工作亮点

  一是对法律适用的标准掌握清晰,在本案被代理人凌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争取如实供述、认罪认罚,该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二是对于本案局势精准把控,最终争取到了检察院关于贪污罪三年的量刑并处罚金,受贿罪三年十个月量刑并处罚金的综合量刑意见,在开庭前积极和承办法官和书记员沟通交纳罚金事宜,最终在复庭前交纳罚金,法院在判决合并执行予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凌某某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二十万元,受贿罪判处三年十个月罚金二十五万,合并执行四年八个月判,并处罚金四十五万元。在本案中,作为凌某某的辩护人,主办律师在充分了解案情细节的基础上,抓住案件的辩点不动摇,为当事人争取了较轻的量刑,得到当事人及家属的高度评价及真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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